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多元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为进一步发挥好调剂制度优势,提升调剂工作服务质量,推动我校调剂工作不断规范,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有关调剂录取工作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录取工作方案。
一、考生调剂办法审定程序
学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本校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程序、复试录取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学校相关调剂要求、程序、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须由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审核。
二、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八)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九)我校本年度不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调剂考生。
三、考生申请调剂办法
我校各专业的缺额情况会时时动态更新;在国家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开通时限内,所有有意向调剂我校的考生都须通过国家调剂服务系统填写志愿,并以国家调剂服务系统的信息为准,学校通过国家调剂服务系统受理调剂申请,具体步骤如下:
(一)凭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并选择我校作为第一志愿调剂单位进行调剂登记,我校最终以该网站上的相关信息为准。
(二)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给我校接受调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必须在24小时内回复同意参加复试,否则视为考生放弃复试机会。
(三)考生按复试通知要求,按时参加复试。
(四)复试合格满足我校拟录取要求的调剂考生必须及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受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五)拟录取考生还应尽快与我校相关学院联系办理调剂录取的其它相关手续,如有关材料未按时到达或经审查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该考生拟录取资格。
四、考生调剂遴选规则
(一)根据学校分专业计划和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确定接收调剂相关专业及缺额数量。
(二)我校接收调剂分批次进行,每12小时为一批次,同一批次内申请同一专业符合调剂基本条件的考生如超出调剂指标时,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和考生所学专业及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剂专业的相关性择优遴选确定参加调剂复试名单。
(三)我校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四)按批次先后确定参加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即不同批次申请调剂考生不做比较。
(五)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原则上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数量一般不低于调剂计划的120%,差额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调剂计划的150%。
五、政策宣传和咨询
(一)充分利用好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究生院网站及学校各相关学院网站及时发布调剂复试等相关信息。
(二)各研究生培养二级单位需安排专人接听考生咨询电话。
(三)充分利用好各研究生培养二级单位复试调剂咨询微信群、QQ群等做好相关调剂咨询答疑工作。
六、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调剂过程的公平、公正和调剂结果全面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等部门将对调剂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监督电话: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418-5110262
研究生院:0418-5110032;0418-5110021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调剂基本分数线、调剂录取工作方案、调剂复试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责成相关研究生培养二级单位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编辑 郭嘉璐
校对 邢 锐
审核 贾宝山